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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扶贫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8-10-22 09:20   来源:清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机构:   点击:-

今年以来,我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及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截至6月20日,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246户22095人(有劳动能力的4051户14093人,无劳动能力的6195户8002人),涉及188个行政村。其中,相对贫困村40个,共有贫困户2716户6488人,占全区总贫困人口的29.36%;分散贫困村148个,共有贫困户7530户15607人,占全区总贫困人口的70.64%。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7亿元,实现8599户16194人相对贫困人口预脱贫,占全区贫困人口总数的73.2%。主要做法和成效如下:

(一)加强组织扶贫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今年上半年,10次组织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全区性会议以及工作座谈会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区扶贫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健全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强化扶贫举措。

(二)多措并举,贫困户增收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一是统筹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以区为单位,预计投入3945.5万元,其中区统筹投入3000万元,村级投入945.5万元,集中在先导公司和学校楼面建设装机容量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先导公司楼面建设装机容量4兆瓦项目已完成所有工程的安装,预计6月30日并网发电产生收益。学校2兆瓦项目正在对拟铺设光伏组件的29幢教学楼房进行荷载测试,预计8月份可完工并网发电产生收益。大力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积极主动联系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及大型农业企业,通过入股分红、合作经营等模式,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的发展如广东良田农林科技公司中药材种植项目、龙颈和记低碳农业科技公司的清远鸡和黑斑蛙养殖项目、浸潭大陂头绿能种植专业合作社牛大力种植项目、山塘瑶旺集团蔬菜种植项目、三坑台湾示范园山苏种植项目、清远清农电商有限公司清远鸡养殖项目、百利金厂房建设及厂房楼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此外,还印发《关于做好扶持贫困户开展脱贫增收项目的通知》(清新扶贫〔2018〕7号),按最高扶持人均7000元的标准对贫困户自主发展的脱贫增收项目进行扶持。精心打造旅游扶贫项目。立足我区资源禀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引进设计公司,全力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景点、线路,依托旅游业发展,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致富是狠抓“互联网+”扶贫。为帮助贫困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除借助清远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全区74个村级淘宝服务站进行农产品销售外,还与阿里巴巴乡村事业部组织召开农村淘宝合伙人招募说明会,扩大农村淘宝服务点建设,增加农村扶贫产品销售渠道。五是抓好就业扶贫。增强贫困户就业技术能力,提供就业服务信息,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目标,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并组织用工企业到镇、村举办“家门口”面对面招聘会,实施“家门口”就业计划。今年上半年,已举办9场招聘会,转移就业50多人。

(三)问题导向,扶贫保障政策有效落地以“三保障”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大力协调行业部门,切实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贫困户住房、教育等难题得到全面改善。教育补助方面:今年上半年,补发2016秋至2017春学期教育补助153人44.275万元做好区内就读贫困学生教育补助申报工作生活费补助3501人528.5万元,免学费补助494人63.75万元,目前资金拨付到学校发放。应保尽保方面:为使未能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生活得到保障,我办联合民政局和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落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享受基本生活救助金的通知》(清新民〔2018〕14号),设立了基本生活救助金今年1-4月合计申请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1844人次39.4905万元。住房保障方面:组织了相关部门对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进行摸查和复核,共1313户,其中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294户,待省下达改造任务后,即可动工建设。

(四)加大力度,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全面推进。在上年高质量完成了40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的规划编制基础上,今年对20户以上自然村的乡土特色、道路硬底化、清洁卫生、雨污分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切实掌握各村基本情况。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开展创建示范村工作,目前已有350个自然村按清远市美丽乡村整洁村、示范村标准,已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贫困村村容村貌得到初步改善。

(五)强化督,扶贫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初,我办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区贫困村进行了全面考核,顺利完成了省、市、区三级年度扶贫考核。联合区委组织部完成了全区驻村干部过去一年的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廉洁情况的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了驻村干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全面落实督查问题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推动扶贫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主要存在问题

根据《2017年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和《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目前扶贫工作分析,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考核必选动作缺乏,存在扣分可能。一是金融扶贫方面。由于保底扶贫项目的终止,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已取消,会扣2分;小额信贷工作停滞,无贫困户获得小额贷款,会扣3分。二是资产收益扶贫方面。由于保底扶贫项目的终止,资产收益项目普及不到全部贫困户,存在扣5分的可能。

(二)精准扶贫项目有待完善。新时期精准扶贫已实施的项目多数还处于启动阶段,未能看到收益情况,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不规范,存在失败风险。部分有收益的是比较短期的种养类项目,但这类项目收益不稳定,受天气、市场的直接影响大,且对种养技术的要求高,现已有2个项目亏损,1个项目未能按时收取收益,1个项目计划终止。

(三)“1+N”配套政策措施有待强化落实。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已在2017年初全部按照省“1+N”配套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方案,但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跟踪督导不够,导致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例如区农业局制定的方案有“指导贫困户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主选择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确保农业项目精准入户,提升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造血功能”这部分内容,但实际并没有主动落实该项工作。

(四)扶贫资金大量滞留。截至6月11日,各级(含本区)筹集扶贫开发资金共计22438万元,已使用5122万元,结余资金17316万元,其中滞留区财政15173万元,镇财政2143万元(太和镇85万元、山塘镇149万元、太平镇1万元、三坑镇205万元、龙颈镇769万元、禾云镇83万元、浸潭镇523万元、石潭镇315万元、笔架林场13万元)。

(五)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一是前两轮扶贫项目存在较大风险。第一第二轮实施的291个扶贫产业项目中有86个已无收益(经营失败或合约到期没有续签),同时,大部分项目没有抵押物,自营种养类项目经营失败。二是扶贫互助金成效不理想。2014年度前的扶贫互助金资金管理混乱,个别村违规将互助金投入项目经营造成项目收益不理想甚至血本无归,个别村农户借的互助金有借无还。三是“两不具备”搬迁工作问题有待解决。目前还有157户未完成搬迁,其中石潭镇39户,禾云镇22户,龙颈镇95户,太平镇1户。

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打好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我们既要巩固成果,又要完成新的减贫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接下来,我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上马一批产业项目。一是积极谋划区统筹项目。1.计划投入3000万元到广东良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中药材种植项目,打造连片种植示范基地,同时通过公司+政府+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等模式开展推广种植阳春砂、广藿香等中药材。2.计划投入5000万元到清远清农电商有限公司开展清远鸡养殖及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以资产收益模式合作,收取固定收益分红,增加贫困户收入。3.计划投入600万元与清远百利金农业公司合作在建设粮食储存仓库,并投入700万元在公司厂房及仓库楼面建设光伏扶贫电站。4.计划投入1400万元到清远和记低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产业扶贫及生态循环农业核心区项目中的固定资产,采取“公司(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蛙稻共生项目。5.计划投入4000-4500万元与瑶旺公司合作开展农业大棚种植项目,每年以租金形式获取8%固定收益,并优先吸纳贫困户到大棚务工。二是加强督促指导镇、村发展项目。按照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2500元(按15001人计算)标准下达3750.25万元到镇、村统筹使用。三是加快推进贫困户自主发展增收项目。按照“因户施策”的原则,结合贫困户意愿,大力扶持贫困户发展自主增收项目,确保有劳动力贫困户都有自主增收产业项目。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八有”补短板工作。会同区住建局、水务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到各镇、村随机入户进行调查走访复核各镇村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饮水、用电、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信号覆盖五个方面的状况是否属实,逐村逐户解决短板问题。

(三)落实金融扶贫工作。配套1000万元小额信贷担保金,落实金融扶贫工作。结合扶持贫困户开展脱贫增收项目工作,强化政策宣传,鼓励引导有劳动力贫困户利用小额贷款发展自主脱贫增收项目。

(四)完成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督促加快统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力争今年8月全部完成建设及并网发电产生效益。结合考核要求,制定惠及全体贫困户的收益分配方案,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同时避免考核扣分。

(五)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一是定期到镇、村督查,及时掌握各项目的经营情况。二是对资金投入大且没有抵押物的项目,要求镇、村督促好经营主体提供抵押物,减少投资风险。三是深入调查分析失败项目的原因,并由各镇指定专人追讨追缴投入失败项目的本金,及时报告追缴进度。四是指导镇、村规划做好回收本息资金的使用。

)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和“10.17国家扶贫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党报党刊、互联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及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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